商务部: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

商务部: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

崔茗铄 2025-03-22 科技报 43 次浏览 0个评论
2013 年 3 月 22 日,商务部发布 2013 年第 13 号公告,决定自 2013 年 3 月 23 日起,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,实施期限为 5 年。其中日本公司税率为 40.5%,美国公司税率为 30.1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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